今天是:   | 学院首页 |  处长邮箱 |   
 

TOP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湖北省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通知
2018-05-07 15:57:46 来源: 作者: 【 】 浏览:次 评论:0

院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教育科研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现就做好2018年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制订《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列明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组织做好2018年课题申报工作。

一、2018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本通知主要组织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申报,拟立项重点课题135项,一般课题350项左右,重大招标课题另行组织申报。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内容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

四、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五、实行网上申报和分类评审。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网址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

六、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七、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限报10项。

八、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申请·评审书》通过网络申报系统上传到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平台”,网上申报时间及账号密码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并于5月24日前将纸质申请书(含活页)(一份)提交科技处。


科技处

2018年5月7日


附件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申请•评审书

附件3:申报汇总表

 

Copyright © 2014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科技处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学院路158号   电话:(0712)   233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