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下半年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湖北省科技厅项目、教育厅项目、校级项目、院级项目,请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按相关的项目管理办法准备结项材料。
二、结题要求: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结题报告书》,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成果类型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专利、软件、产品、工艺或技术等。
论文清单应完整填写:论文名称、作者姓名、期刊名称、出版日期等,附件材料中请用彩色笔标出论文发表日期、资助标注和项目编号。
三、材料装订要求:
1、科技厅项目:证书申请表+结题报告书+计划任务书+验收申请表+成果复印件+专家评分表(3份)按顺序用文件夹夹住(不装订,方便更改),一式2份,另单独提交1份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包括项目的研究情况、具体应用、项目亮点、绩效和取得的成绩;
2、教育厅自科项目:结题报告书单行本(正反打印,不含附件) 一式2份; 结题报告书+成果附件一式1份,附件装订在结题报告书后面;另单独提交1份项目结题审阅表和研究总结报告,包括项目的研究情况、具体应用、项目亮点、绩效和取得的成绩;
3、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结题报告书单行本(正反打印,不含附件) 一式1份;结题报告书+成果附件一式1份,附件装订在结题报告书后面;具体要求参照《省教育厅关于清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网址:)
4、教育厅2014年青年教师服务企业项目:结题报告书3份+青年教师深入企业行动计划工作统计表1份+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深入企业行动计划项目绩效评价表1份+总结报告1份;
5、校级项目、院级项目:结题报告书(正反打印)+成果附件一式1份,附件装订在结题报告书后面。
四、报送时间
科技处统一受理时间:2015年12月17日—18日全天。
联系人:蔡丽霞
联系电话:2331980
科技处
2015年12月7日
附件:
结题表格、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