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请通知本单位各位教师,湖北工程学院科技处现集中办理2014年度下半年项目结题工作,请相关教师按照以下有关事项申报结题:
1、受理范围:本次主要受理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教育厅自然科学项目及校级项目的结题,请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按相关的项目管理办法准备结项材料。
2、结题要求: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结题报告书》,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在《结题报告书》中列写成果清单,所列成果必须是在科研项目的研究期内产生、与研究项目有关的科研成果。成果类型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专利、软件、产品、工艺或技术等。
论文清单应完整填写:论文名称、作者姓名、期刊名称、出版日期、是否标注有项目来源及项目编号等。2010年之后立项的项目,未标注项目来源及项目编号的不得作为项目研究成果。附件材料中请用彩色笔标出:发表日期、资助标注和项目编号。
3、新技术学院科技处统一受理时间:2014年11月20日—24日。逾期本年度不再办理。
4、报送的材料:
(1)《项目申请书》(原始件)及电子版各1份;
(2)《结题报告书》单行本(不含附件) 一式2份; 《结题报告书》(含附件) 一式1份及电子版,附件装订在结题报告书后面;
(3)项目成果附件具体包括:
①项目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对开展的研究工作、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综述)
②发表的论文、专著;
③专利证书、产品图片、推广应用证明、获奖证书等;
④其他形式的成果。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2331980
科技处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