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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2017-05-31 14:39:31 来源: 作者: 【 】 浏览:次 评论:0

院内有关单位:

2017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由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工作。

二、申报形式:一般项目继续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以奖代补”的资助办法,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三、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分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其他(艺术、交叉学科)五个专题类别。申请人按照《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的说明、要求进行申报。

2.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凡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4.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实行初评、终评两轮评审,由省内专家进行网上封闭评审,择优立项。

五、凡获得省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六、申报时间与安排:

1.请申报教师将项目申请书及成果(一份)于2017年9月4日前提交科技处。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网上申报地址:,申报、审核时间: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5日,逾期申报系统关闭。

2.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认真检查申报材料。请各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申报工作。

联系人:蔡丽霞

联系电话:2331980

科技处

2017年5月31日

附件:

1 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doc

2 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成果-封面.doc

3 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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